各相关人员:
根据《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管理办法》,近期受理2019年以前(含2019年)院内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结题申请。请执行到期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结题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于2021年9月24日下午下班前交至教学楼322室。2019年及以前应结题但因各种原因本次无法结题的项目,请项目负责人递交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。延期申请原则上只能一次,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。已经申请过延期的不予再延期。
材料要求:1、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结题表,2、项目申请书,3、主要论文、成果证书、发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。以上材料一式三份,按序排好,左侧装订成册。
结题表和延期申请表见附件。
联系电话:2480
附件:1、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结题表
2、陕西省人民医院科技发展孵化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
2021年9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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